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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谢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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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安城

东市

商铺林立,四方奇珍汇聚,天下才子都穿行其中,不知哪家的名妓行首来了兴致,素手弹琵琶,声音宛转悠扬,唱得是少女怀春,唱的是才子佳人。

乔灵均却有些无奈,脑袋略痛。

眼下这种时候,不能安安静静地读书,却被一不怎么喜爱之人拉着上街买礼物,还真是……

可他虽觉得不合心,也觉得自己不愿意还不拒绝,有些虚伪,但人在京城,总不能事事顺从自己的心意,要学会容让才好,再说,夏兄的性子如何,与他无干,对自己已是极好了。

只是上了街,他还是有意识地和流连不去的夏兄走散了,自己一个人漫步。京城果然不一样,繁华至极,行人看起来多富贵,也许连守城门的士卒,都有一两门富贵亲戚。

此时正是文人才子云集的时候,到处有人吟诗作对,品评时文,看着年轻才子们意气风发的样子,连他也觉得胸中豪气一壮,如此风云际会之际,若不能成就一番功业,为百姓谋一方太平,也枉费他苦读诗书了。

忽然,旁边药铺里跌出来一个干瘦的老头。

里面的店小二用官话骂骂咧咧:“什么东西,又来骗药,你都半截入土的人,等死去吧。”

乔灵均叹了口气,那老人头发胡子花白,只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长袍,鞋子更是单薄。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瑟瑟发抖,周围的行人也都有些看不过去,可谁又愿意理会?又哪里管得过来。

老人的年纪,和他祖父也差不多,乔灵均自幼跟祖父亲近,推己及人,不自觉走过去。

他手里虽说银钱不丰,但如今住在夏家别院,吃喝也不用花钱,到是还能凑出几分。

刚走了两步。周围的环境忽然一静。竟有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差之分毫地穿过人群,停在药铺和老人中间,因为地方狭小,要在这样的位置停车。车夫的手段可真是高明之极。

尤其是车夫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。顾盼神飞。机灵古怪,一点儿也没有老成持重的模样。

那店小二吓了一跳,刚一张嘴。想破口大骂,却一下子瞠目结舌,打了个哆嗦。

车上居然下来一头大老虎。

皮毛鲜亮,一下来就晃了晃脑袋,伸了个懒腰,眼神睥睨,周围的行人都傻了,一时间竟忘记逃跑。

那老虎也不动,抖搂了一下毛,就立在车门边,抬起腿,呃,撒了泡尿,然后又跳了上去。

“去,脏死了。”

车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,那老虎出溜一下,又滚下来,这回嘴里叼着只荷包。虎目四顾,一眼看到旁边有个卖些粗麻布的小贩,老虎竟走了过去。

那小贩蹭一下,跑得比兔子还快,跳到后面的商店里,抱住柱子,只是老虎没追他,反而还莫名其妙地瞅了他一眼。

看见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疯了——一只老虎脸上难道还能有表情。更离谱的是,我怎么还不尖叫逃跑?主要是发生的太离奇,也太快,大部分人反应不过来。

老虎把荷包扔在摊子上,自己叼着块儿布料回去,把麻布扔地上,四肢脚丫轮番上去蹭蹭,这才又跳上车。

行人:“……”

怦怦跳动的心脏还在跳,惊吓已经变作惊奇。

马车却没走,相反,车窗打开,里面的人露出一个侧影,看不清楚脸,只能看到搭在车窗上的手。

手很纤细,手指修长,指甲修剪得极短,手腕上只戴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,露出半截月白广袖,只如此简单,但看到的人,就忍不住浮想联翩——不知是何等倾城佳丽,才能配得起这让人目眩神迷的玉手?

车夫已经跳下车,过去扶起那个老人,走到车门前,车里的主人看了他一眼,伸手把一件黑色的大斗篷甩开,搭在了老人的肩膀上。

那老人就像受到了惊吓,手无足措,完全不敢动,一双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惶恐。

咕噜噜,旁边药铺门口站着的两个客人,不小心窥视到主人露出来的半张脸,竟站立不稳,从台阶上摔下,一头栽倒在雪堆里,动也动弹不得,却还是使劲扭着脖子看过去。

乔灵均也呆住,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,他早过了慕少艾的时候,也从没有觉得女人美貌有多重要,可此时此刻,却觉得古人说女人能倾国倾城,果然有道理。

要是眼前的美人想去做火锅妖姬,一定不太难,但她太端庄,用妖这个字又是如此不合时宜。

也只是惊鸿一瞥,车窗就关上,仅仅剩下那女子残留在人心里,永远不会褪去的余声。

“去城东万流居,找祝不知。您是长寿之象,可享天年。”

那老人一惊,马车已经走远,他也不知为何竟然信了,一步一步,蹒跚向城东走去。

良久,行人才回过神,街道上也渐渐恢复喧闹,乔灵均也慢慢回头,沿着街随意走动——京城果然地杰人灵,他家小书童时常念叨,说京里的小姐们相貌绝美,个个有才华,若是考中女学的,不比男儿差。

岂止是是不比男儿差!

“乔兄,你去哪了?可别乱走,快,快,我赶时间。”夏世杰一眼看到人,连忙抓住他,一路疾走。

乔灵均被拖得踉踉跄跄,到是从惊艳中挣脱,那等美人,恐怕他现在还不敢肖想。

“阿婵已经及笄,还是要多戴些首饰。”

两个人转了半天,最后进了一家大招牌的首饰铺子,夏世杰的视线在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金银珠玉上面打转。

价格不菲。即便是他,也拿不出太多私房钱,只好小心挑拣,好在他衣着打扮一看就非常人,店铺的掌柜伙计也都客客气气由着他精挑细选。

夏世杰半蹲着身子,看柜台上一支金簪,金丝极细,做工精湛,上面的凤凰简直展翅欲飞一般,阿婵寻常都做很素淡的打扮。其实还是爱这些精细首饰。

他就不只一次看见阿婵盯着阿娘头上的步摇。也许以后她成亲,自己给她准备嫁妆,多送步摇钗环。

“给我……”

刚准备让伙计包起来,二楼的楼梯上便下来一人。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。

他身上只穿了普普通通的儒衫。外面罩着的也仅是寻常灰褐色的兔皮斗篷。用一根两指宽的蓝色发带束发,面带微笑,一身书卷气。眉目清秀,目光很明亮,那种亮,就和雨后初晴的天空一样,他缓步下楼,举止高雅,每一步都显得贵气十足。

夏世杰想——这种感觉,他上一次跟着父亲面见齐王时,好像也感受过,但怎么看,齐王也稍嫌做作,不如这位自然。

随即忍不住撇了撇嘴,一书生,怎能与龙子凤孙相提并论!

只是此人有些面熟,眉目似曾相识,可他想了半天,也想不出曾经在哪儿见过。

一眨眼的工夫,那少年下楼,乔灵均已经和对方攀谈上,听着似乎在选礼物。

“……以前我年纪小,没什么钱,老师过生日我都是送自己的文章,要不然就讲故事给她听,今年我自己赚到钱了,想买贵重一点儿的,楼上的好归好,太贵了,花费的银钱都能在京城置办一套小宅院,我要回去,老师肯定不高兴。”

那少年声音柔和,言语真诚。

“金青,你小子偷跑?说好去蝶楼一起喝酒的。”

才说了两句话,门外又来一人,正是薛柏桥,薛小侯爷。

“哟,夏兄也在?”

那种饶舌的叫法,真让人别扭。

夏世杰皱了皱眉,还是客客气气地见礼,就算和薛柏桥相看两相厌,人家也是侯爷,绝对不能太失礼,可给妹子挑选礼物的好心情是没了,随意挑拣了金簪,就拉着乔灵均告辞,临走不知怎的又回了下头,只看见金青和薛柏桥并肩而立,言谈举止十分随意亲昵。

对了,也是夏红尘的生日,要不要送些什么。

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转,随即散去,家里宾客盈门,阿婵的生日来的人极多,父母都忙,怕招待不好,他必须去给阿婵撑门面,还有家学中的师兄弟姐妹,总要人人到场,若来的人不够多,阿婵怕是要不开心的。

夏世杰很清楚,在整个夏家,阿婵最重视的到是家学,在家学里大多是同龄人,同出一门,便是天然同盟。

夏蝉的生日十分热闹。

师风举目四顾,所有下人都为这个忙碌,准备瓜果蔬菜,厨房也要有新鲜的菜色,邀请的客人多为贵族家的千金,总不能没有点儿新鲜的食物招待。

外面请来了一个小戏班,还有两个杂技班子,来来往往的在东边琦兰苑中穿行。他摇了摇头,自己去药房抓了一副下火药,没去厨房,直接往后面勤学院去。

院子里两排房子,住得都是在家弟子们,听说当年夏家弟子还少,每人都能分得独立的院子,如今就不行了,连嫡传弟子们也都要挤一挤。

当然,大部分时候,师风都是跟他师父大长老一块儿住,这次过来,是来看方知师妹的。方知近来在剑庐呆的时间太长,上火严重,嘴唇生了两颗燎泡,虽然不严重,可万一落下疤痕就不妥,她祈福舞跳得好,有灵性,自家师父都夸赞过,身上若是落下瘢痕,以后可就不能在祭天大典上跳舞,那是对天神不敬,必须仔细些。

他敲了敲门,里头懒洋洋地应了声,他就推门而入,一进去便看见方知裹着一条大棉被,跪在地上,撅着……臀部,在找什么东西。

“你……注意形象。”

“有年轻的师弟来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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