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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离婚和人贩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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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说那个渣男干吗?喝酒。”温秀婷咕咕的往自己的嘴当中倒着啤酒,她平时就是滴酒不沾,这样一连喝了三瓶,人也已经醉了。

……

第二天。

温秀婷醒了过来。

她感觉自己的头有些痛。

昨天真是喝疯了。

不过,到现在,一切都释怀了。

没有什么踏不过去的坎!

然后!

她看到了桌上,留下了谢美娜的纸条。

“秀婷,我早上去上课了。冰箱里面有牛奶,面包,你自己吃吧。”

有个闺蜜的感觉真好。

温秀婷感觉到一阵子的温暖,不过马上有问题摆在眼前,自己有一天的假期了,干啥呢?

温秀婷最终决定带着儿子沈南去吃肯德鸡。

原来自己工资一千八的时候,家里的买菜钱,外加上儿子的幼儿园园费,哪里有余钱带儿子去吃肯德鸡。不过在海边小筑工作这两个月,工资翻了一倍,终于有余钱带儿子去吃肯德鸡。儿子也很喜欢吃。

正好现在也是五一放假的期间,温秀婷去了沈叠的家里,接儿子的时候,没有见到沈叠,估计是故意避嫌出去了。

小南现在是四岁,一米左右的身高,虎头虎脑的:“阿妈,你与老豆离婚吗?那以后就不跟我在一起了?”

温秀婷也不由的感觉到一阵子的心酸:“你老豆要找其它女人结婚,阿妈也没有办法。小南,以后你就跟着阿妈,好不好。”

“嗯。好。老豆要找的那个女人,昨天在我们家住的,我昨天看了,虽然看起来很热情,昨天还给我带玩具,但我总感觉她很凶。”沈南悄悄的说道。

小孩子的感觉是敏锐的。

李姐这个女人,由温秀婷身边经过的时候,都挑畔温秀婷,怎么可能会对温秀婷的儿子多好。

温秀婷抱着沈南,泪水也不由的流了出来:“小南,以后就跟阿妈在一起,好不好。我们先在你谢美娜阿姨那住几天,阿妈再去租个房子住。现在阿妈带你去吃肯德鸡。”

小孩子,烦恼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

听着这么一说,沈南立即点头:“好啊,好啊。阿妈,我最喜欢吃肯德鸡了。”

沈南非常高兴,一路蹦蹦跳跳。

到了N县最热闹的地带,由于碰到五一假期,这里更加的热闹,人山人海。

温秀婷拉着沈南的手:“跟紧了阿妈。”

“嗯,阿妈,我知道的。”沈南重重的点了点头。

两人在人潮当中前行着,突然的,温秀婷感觉手头一松,再一看,却不见了沈南的人影,怎么办?沈南在哪儿?

温秀婷四处打量,只见一个矮瘦的男人,正强拉着沈南。

这是人贩子吗?

温秀婷的大脑几乎一瞬间成了空白,这时候她的大脑突然的闪过了无数想法,如果小南被人贩子给捉了,那自己也活不下去了。鬼使神差,神鬼附体。温秀婷这时候居然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,朝着那一扔!

温秀婷幼年的时候,在农村其实是个野小子,经常上树掏鸟窝,用弹弓打鸟。

这一刻也是幼年无数光辉事迹合体,砰的一下子,这高跟鞋打中了那个矮瘦人贩子的头。

咣!

当下就鲜血溅了出来,头破血流。

那个矮瘦的人贩子本来以为可以拐个小孩走,哪里料得到大脑突然受到重击,一慌之下,居然放开了沈南的小手,钻进人群溜了。

而温秀婷已经赤着一只脚冲了过来,抱住沈南,嘤嘤的哭了起来。

这一刻,她感觉自己抱住的就是全世界。

沈南也有几分蒙,他也只好说:“阿妈不哭,阿妈不哭。”

(嗯,这两章是过渡章节,下一章又开始了主剧情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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